抗震加固结构材料的性能与施工要求
抗震加固结构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上注明。
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1、砌体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砖和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O,其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
2、混凝土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框支梁、框支柱和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不应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
2)抗震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框架结构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3、钢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2)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3)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
4)钢材应具有满足设计要求的冲击韧性。
此外,最好还能符合下列要求:
1、普通钢筋宜优先采用延性、韧性和可焊性较好的钢筋;普通钢筋的强度等级,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HRB400级和HRB335级热轧钢筋,箍筋宜选用HRB335、HRB400和HPB235级热轧钢筋。注:钢筋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2、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9度时不宜超过C60,8度时不宜超过C70。
3、钢结构的钢材宜采用Q235等级B、c、D的碳素结构钢及Q345等级B、C、D、E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当有可靠依据时,尚可采用其他钢种和钢号。
在施工中,当需要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换算,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
采用焊接连接的钢结构,当钢板厚不小于40mm且承受沿板厚方向的拉力时,受拉试件板厚方向截面收缩率,不应小于国家标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50313关于Z15级规定的容许值。
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芯柱和底部框架一抗震墙砖房中砖抗震墙的施工,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芯柱和框架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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