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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出新规,物业服务不再一方说了算

核心提示:物业费到底该收多少,业主和物业意见不一致怎么办?物业明明提供了服务,业主却认为质量不达标,谁是谁非该如何评判?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物业服务评估活动的通知》,明确业主、业主大会、建设单位、物业服

资料图 摄:戴冰

物业费到底该收多少,业主和物业意见不一致怎么办?物业明明提供了服务,业主却认为质量不达标,谁是谁非该如何评判?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物业服务评估活动的通知》,明确业主、业主大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等均可委托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质量等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

业主物业等主体可委托

“20年了,小区从来没有物业公司,如今物业来了,一年就得收千把块的物业费,这是怎么定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随着越来越多老旧小区引入专业的物业服务,第一次“尝鲜”的市民对于物业费标准的确定存在疑虑。许多市民不知道的是,有专门的第三方机构可以进行物业费的测算。

谁有资格委托怎样的机构来提供物业服务的评估?《通知》明确了多元主体参与的原则。按照规定,法律、会计、工程、评估、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可在接受业主、业主大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或者有关部门的委托后,提供专业评估服务。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人与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约定评估服务内容及收费金额,签订书面评估委托合同,提供专业服务及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估报告。

《通知》特别提到,评估报告应当至少包括评估目的、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日期、评估查勘数据、评估结果、有效期限、评估人员签章等内容。

六项内容纳入评估范围

哪些物业服务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这是《通知》的另一项主要内容。

按照规定,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可对六项内容提供评估服务,即物业服务人参与社区治理情况、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和共用部分管理状况、物业承接查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以及其他需要评估的事项。

以业主最关心的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的评估来说。《通知》提出,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可以单独或者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对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进行评估。特别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若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对收费标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对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用测算进行评估。

与此同时,针对物业服务质量的好与坏,《通知》也明确,物业管理相关主体不仅可以在物业管理活动过程中,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同时可在约定期间内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评估。

各方需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这两年,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质价对等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明确可以在哪些方面引入第三方评估,有利于解决各方在参与物业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分歧。”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人与相关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查勘,向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资料。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则应当保持评估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其中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

需要注意的是,各方需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资料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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