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44.9万户农村危房完成改造
“之前住的是危房,早就想推倒重建,实在是家里经济条件不允许。”12月18日,前不久才入住新房的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香园村村民康秀华对着前来采访的记者,连连感谢党的好政策。前不久,他在政府的帮助下对家里的老宅推倒重建,亲朋好友都来帮忙,政府工作人员更是忙前忙后。不到两个月,一家人的居所就换了新颜。
今年截至10月,我区累计完成44.9万户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各级财政拨付补助资金59.5亿元,使150多万农民群众住上了安心房、舒心房。今年,宁夏围绕解决贫困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这一目标,全区上下在坚持把危窑危房改造作为地方财力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加大补助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尽最大努力,减轻贫困户建房负担。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户均0.5万元提高到现在的户均2.8万元。其中,对重点对象每户补助3万元、极度贫困户每户补助3.9万元。同时,根据贫困群众的家庭经济状况、危房类型、改造意愿等不同情况,开展精准实施改造,原址翻建一批、加固改造一批、移民安置一批、补偿退出一批、扩面安置一批和周转安置一批。
对极度贫困户,由当地政府通过改造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村部、农房等方式,设立周转房,集中统一安置。对在危房改造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自治区住建厅会同自治区扶贫办研究制定了《关于解决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特殊问题的指导意见》,分14个方面38种具体情况,对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政策明确,确保应改尽改。红寺堡区通过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辖区所有12929户建档立卡户、28360户非建档立卡户房屋逐户进行安全等级鉴定。截至目前,完成危房维修加固535户,拆除新建609户。海原县组织专业航拍机构、鉴定机构、技术人员和乡镇干部,对全县18个乡镇(管委会)的150个村逐村开展摸底排查,通过农户自建、企业助建、部门帮建、政府统建等,确保贫困农户都能盖得起房、建得好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