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今年已有362个城镇老旧小区开工改造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长沙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长沙到2022年,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记者了解到,今年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将城镇老旧小区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年计划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8个,截至目前已开工362个,惠及居民5万余户。
《意见》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改造内容主要是水电气、消防安全、通信广电、健身设施、无障碍和适老设施、垃圾分类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公共部位的维修等。完善类改造内容主要是道路和停车设施、充电设施、生鲜超市等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以及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党建阵地建设。提升类改造内容主要是养老托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服务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以及智慧化管理改造。
据统计,近两年来,长沙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576部,新增车位9874个;增设、改造无障碍通道382处,优化180个涉改小区的物业管理,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如何推进和实施?根据《意见》,按照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总体部署,长沙将统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精美社区建设、绿色社区创建、城市历史地段(街区)保护、历史建筑保护、危旧房屋改造、市政专项改造等工作,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先实施成片改造,不具备条件的实施独立改造。
小区改造资金从哪里来?根据《意见》,长沙将完善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在土地规划支持政策上,对改造实施单元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缺失的房屋,在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要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由业主申请,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或批准后,可由业主筹资通过加层或贴扩建等方式增加户内面积用于完善相关基本功能。在财政支持政策上,市、区县(市)两级财政部门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社会资本可通过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提供养老托育等专业服务、参与公共空间改造与运营、作为实施主体等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金融支持政策上,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争取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金融支持政策,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片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