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老宅加建电梯办法修订,低层业主合法权益这样维护
时隔两个月,继惠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办法修订明确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日前公示《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意见稿》)并征求社会意见,有意见和建议的单位或市民可在2022年1月10日前反馈至该局规划管理科。联系人:张先生,2896250;邮箱:zrzyjggk@huizhou.gov.cn。
梳理《办法意见稿》内容,记者注意到,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覆盖范围、申请标准、费用筹措等各方面的规范要求,与此同时,结合自2016年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集中出现的建设安全、高低层意见不统一、建设方案公示不明等问题进行了规范,指引惠州电梯加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居住需求。
1、楼体结构安全如何保障?施工图审查把好结构安全关
不同于新建住宅的框架结构,部分建设于上世纪末及本世纪初的既有住宅均为框混结构。在部分楼栋电梯加装建设过程中,由于没有预留电梯井的位置,通常都面临着墙体的结构变化等情况。
在既有的建设过程中,广安花园、新兴花苑等多个老旧小区楼栋在申请加建电梯过程中均出现类似质疑。部分业主认为电梯加建涉及破墙,如何区分是否涉及承重墙,加建电梯是否会带来楼体安全隐患?
如何确保电梯加建的安全性?《办法意见稿》在既有办法仅明确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工程施工许可手续。要求自然资源部门根据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对增设电梯申请进行审查,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向工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强化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保障了电梯加装工程对于楼体结构检测工作的强化,有效督促相关机构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环节对于增设电梯的楼栋满足消防车道、防火安全间距和结构安全等内容把好关。
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各部门及建设机构行为规范,该文件还要求建设单位在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后,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档案,建档留底督促企业规范建设行为。
2、低层业主合法权益如何维护?申请人需取得受影响业主同意
“加装电梯只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行,我们一、二楼的业主反对也没用,但对我们的影响是真实的啊。”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络问政平台上,类似的楼栋业主投诉帖时有出现。为避免沟通麻烦,部分楼栋的电梯加装筹备组选择绕过少数的反对业主。
在现有实施规则下,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电梯建设的速度,但也埋下了社区矛盾隐患。梳理国内其他城市的类似案例,个别小区在加建过程中还出现了双方对峙,甚至流血冲突事件。
对此,惠城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直言,社区和基层应该要搭建起更加通畅的沟通渠道,倾听民意,找到楼栋业主、邻里之间利益的最大平衡点。
如何优化?《办法意见稿》要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通过楼栋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并经过四分之三以上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若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征得该部分业主的同意。
通过申请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建设方案并充分公示。“公示期间有业主提出异议的需自行协商。”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业主间无法协商一致的,可请求居委会、原房改售房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
对于由业主提出增设电梯直接影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情况,主管部门将进行现场勘察。若建筑设计违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则需取得受影响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或者修改建筑设计方案,避免少数业主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