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提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管理标准 保障施工质量
近两年,北京的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明显加大。改造任务重明确,今年北京老旧小区计划新确认 411 个,新开工 306 个,新完工 178 个。而针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施工质量、工期拖沓、对百姓生活有影响等问题,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管理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意见》,提出三大点要求,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点要求提升老旧小区施工标准
《意见》内容指出,老旧小区改造有别于一般工程建设的最大特点,是在人们正常生活的空间里进行,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进而影响对民心工程的评判。因此,北京市住建委建议,要提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管理标准,把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作为选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的重要因素,作为现场监管、验收评价的重要内容。
这就涉及到在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时,要强化施工管理要求。
除了要保障居民出行道路的平整、通畅和安全,出现坑洼不平的要及时填平压实。对因改造施工临时占地的,建设单位要会同属地政府在周边确定车辆临时停放区域。
还要做好屋顶、窗户、墙面的防水施工管控和相关预案,尽可能避开主汛期、雨季及严冬进行防水施工。每户外窗拆除与更换应在同一天内完成,并对外窗采取临时封口、打胶措施,切实有效防止出现降雨渗漏问题,并制定出现问题的应急处理机制。
同时,还要梳整好水管、天然气管及电线、电话线、网线等管线的摆放和铺设,不得因改而乱、越改越乱。
工程期间,更要及时清理楼道里灰渣尘土等垃圾,楼外空间的建筑垃圾要堆放好,及时进行清扫清理,并至少每月集中清理一次。
如果涉及入户施工时,还需保护好居民家具及其他物品,施工完成后注意及时清理现场,帮助将物品摆回原状。六要统筹安排好相关联工序的施工进度、工序衔接和完工验收,不能长时间处于半拉子施工状态。
明确管理责任 保障施工质量
在尽可能减少影响的同时,施工质量也要保障。《意见》中要求,要明确施工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对施工管理负首要责任,严禁违法发包,在招标、签订承包合同时要明确出现质量等相关问题时维修、赔偿责任。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管理主体责任,严禁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秉承 " 诚信为本、服务至上 " 理念,严控工程施工质量,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此外,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日常监管和接诉即办机制,明确相关的负责人、联系人,并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告知,并且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管理负行业监管责任,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暗访抽检,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
《意见》全文内容如下: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为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落实有关工作要求。一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项目组织、施工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需引起重视、及时整改并形成制度性规范。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管理标准。老旧小区改造有别于一般工程建设的最大特点,是在人们正常生活的空间里进行,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进而影响对民心工程的评判。要把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作为选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的重要因素,作为现场监管、验收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管理要求。一要保障居民出行道路的平整、通畅和安全,出现坑洼不平的要及时填平压实。对因改造施工临时占地的,建设单位要会同属地政府在周边确定车辆临时停放区域。二要做好屋顶、窗户、墙面的防水施工管控和相关预案,尽可能避开主汛期、雨季及严冬进行防水施工。每户外窗拆除与更换应在同一天内完成,并对外窗采取临时封口、打胶措施,切实有效防止出现降雨渗漏问题,并制定出现问题的应急处理机制。三要梳整好水管、天然气管及电线、电话线、网线等管线的摆放和铺设,不得因改而乱、越改越乱。四要及时清理楼道里灰渣尘土等垃圾,楼外空间的建筑垃圾要堆放好,及时进行清扫清理,并至少每月集中清理一次。五要在入户施工时保护好居民家具及其他物品,施工完成后注意及时清理现场,帮助将物品摆回原状。六要统筹安排好相关联工序的施工进度、工序衔接和完工验收,不能长时间处于半拉子施工状态。
三、明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管理责任。一是建设单位对施工管理负首要责任,严禁违法发包,在招标、签订承包合同时要明确出现质量等相关问题时维修、赔偿责任。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管理主体责任,严禁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秉承 " 诚信为本、服务至上 " 理念,严控工程施工质量,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二是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日常监管和接诉即办机制,明确相关的负责人、联系人,并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告知。三是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管理负行业监管责任,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暗访抽检,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