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印发城市更新工作指引 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核心提示: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通知提到,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完善“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推动中心城市和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加快建
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通知提到,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完善“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推动中心城市和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以武汉、襄阳、宜昌为中心的三大都市圈,增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
丰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支持“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整理腾退出的土地,及闲置厂房、仓库、公有物业划拨等存量空间资源,优先用于教育、医疗卫生、托育、养老等公共设施新建、扩建或改建。
通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城市或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平房院落、危旧楼房、老旧小区等。重点保障房屋居住安全,提升居住品质。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优先纳入近期改造实施范围,到“十四五”期末,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且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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