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四川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0万户、棚户区15万套、老旧街区87个
在今天(27日)举行的“四化同步”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 为四川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新闻发布会上,住建厅副厅长叶长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十四五”期间,四川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0万户、棚户区15万套、老旧街区87个,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基本完成城市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
四川城镇化正处于加快推进期,正迈入全面提升质量的新阶段。叶长春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坚持以人为核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为奋力推进四川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其中,在构建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方面,我省将坚持试点先行,深化成都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加快推进省级城市更新试点,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试点基础上,稳妥开展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调研,研究出台《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在规划、土地、财税、审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我省还将探索建立“城市体检发现问题、城市更新解决问题”工作机制。持续在设区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将体检工作向县级城市和县城拓展延伸。强化城市体检结果运用,指导各地结合城市体检结果,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时序,逐步建立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此外,在坚持规划引领、突出更新重点、防止大拆大建等方面,我省还提出要坚持“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的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理念,指导各地在划定“三区三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城市更新建设规划等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专项规划,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有力支撑;聚焦城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更新改造,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谋划实施一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坚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为路径,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搬迁。注重保护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续城市特色风貌,重点抓好古树名木和历史建筑保护,全力保留城市记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