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境内的黄河:防御洪水,这样修缮和加固黄河大堤
近日,黄河东营段迎来了 30 年来最大的洪水过程,并于 7 月 3 日在利津水文站出现了 4580m/s 的峰值流量。面对 30 年不遇的“最大流量”,东营市启动了防御大洪水运行机制,紧急按照防御洪水机制开展工作。
那么在过去,大堤是如何进行修缮的呢?遇到洪水的时候,又是怎么处置的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沿河人民抢险复堤
1946 年,南京国民政府决定堵复黄河花园口口门,导黄归山东故道,企图以水代兵,水淹解放区。当时故道堤防荒废 9 年,大堤残缺不全,各种隐患防不胜防,如不修复,洪水到来必将泛溢成灾。为保护解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共提出先复堤和迁移河床居民而后堵口的合理主张,与南京国民政府多次谈判达成部分协议,但南京国民政府一再违反协议,决定提前堵口放水。为粉碎南京国民政府水淹解放区的阴谋,中共渤海区党委、行署号召全区军民“一手拿枪、一手拿锨”,开展反蒋治黄斗争,在黄河归故前后,动员十余万民工复堤修险。1946 年 5 月下旬,蒲台 ( 今博兴 ) 、广饶、利津、垦利出工 3 万余人,历时月余,将北岸李家呈子和南岸西冯以上大堤普遍加高 1 米,低矮堤段加高 1.5 — 2 米。接修南岸西冯至渔洼、北岸李家呈子至一千二新堤长 32 公里。同时将 1937 年麻湾决口的 3 公里口门堵复,添修套堤,开挖引河。
1947 年 3 月 15 日,花园口堵口合龙,黄河归故。汛期黄水骤涨,堤防新遇洪水,险情迭生。在县区领导干部指挥下,沿河人民抢险复堤,当年完成土方 221.4 万立方米。
1948 年,渤海区行署与山东河务局决定对两岸大堤继续加高培厚。春冬两季调集数千乃至数万民工上堤,完成利津宫家套堤及东岸各险工帮修后戗,接修垦利渔洼以下新堤,培修麻湾以下皇坝 11 公里,新筑小杨家至李家套堤和引河开挖工程。至 1949 年,两岸大堤普遍加高培厚,并接修新堤 61.9 公里,累计完成土方 890.86 万立方米,形成南岸从麻湾以上皇坝起至垦利渔洼,北岸从利津宋家集至四段总长 127.4 公里的两岸临黄堤防。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确保防洪安全作为治黄的重要任务,不惜花费巨大人力物力,致力于堤防建设。根据河道不断淤积抬高和不同时期的防洪标准,除正常年度岁修加培外,全河统一部署,进行过 3 次大规模堤防培修。
持续进行大堤加固
新中国成立后,执行“宽河固堤”方针,一面对大堤加高培厚,一面采取多种措施加固堤身,提高防洪性能。
锥探灌浆。自 1951 年始,学习河南封丘和齐东修防段的经验,用钢丝或钢锥探索堤身内部隐患,进行翻修或灌浆,增加堤身土层密实度,提高抗洪能力。经不断改进、完善、提高,成为全河堤防加固的重要措施之一。初期以人力进锥,凭手感判断隐患的位置和特征,在锥探同时,辅以吹烟、灌沙、灌水等办法,判断隐患范围。1953 年起,向锥孔内灌注泥浆,靠自重流入,效果有限。1958 年,采取静压力灌浆,干么重达到 1.43 — 1.53 吨 / 立方米。1968 年起,又将静压力灌浆改为动压力灌浆,实现灌浆作业机械化,效果显著。1958 — 1995 年底,共完成堤防灌浆长度 342758 米,823682 眼,灌入土方 89715 立方米。
淤背固堤。在 1950 年,山东河务局在利津綦家嘴兴建引黄放淤闸,进行引水放淤试验,数年后淤区地面平均抬高 2.5 米。1954 — 1959 年,段内各虹吸工程引水沉沙,兼收淤背固堤之效。上世纪 60 年代恢复引黄后,进入有计划大面积自流放淤阶段。先后用自流放淤、高条渠放淤办法将背河近堤坑塘淤平加高,至 1973 年,利津、垦利两修防段用涵闸、虹吸、扬水站实施淤背固堤,总长度 44.71 公里,放淤量 909 万立方米。
1970 年,济南修防处试验简易吸泥船放淤成功后,山东黄河河务系统开始推广应用。利津修防段在 1973 年建立造船厂,制成简易吸泥船,在东营黄河两岸临黄堤大规模进行淤背固堤。根据黄委会及河务局 1978 — 1983 年期间规定的淤背标准,各段按照分期、分段完成的方式,将左岸老董村以上,右岸一号坝以上临黄堤背侧淤高 3 — 5 米,淤宽 50 — 100 米。总长度 80 余公里,完成土方 3200 余万立方米。
加固工程。40 多年来,为解决堤基和堤身渗漏,提高大堤防洪能力,河务部门对两岸大堤采取抽槽换土、打粘土斜墙、帮前后戗、填塘固基、抽水湮堤、翻修隐患等措施,修做大量固堤工程,提高大堤抗洪性能,确保了大堤安全。
穿堤管线。上世纪 60 年代以来,穿大堤的各种管线日益增多,成为黄河大堤的不安全因素。黄河管理部门相继作出管理规定。1983 年以前,在堤防上修建的油、气、水管线及通信电缆、引水涵管等标准不一。根据建设单位设计要求审核,以不影响当时的防洪为标准。黄河管理部门监督施工质量,并规定凡因防洪需要,必须改建、拆除、迁建者,均由原建设单位负责一切费用,恢复工程原貌。1984 年起,黄委会规定,凡穿越黄河堤防的涵洞、管线等,必须报送设计,严格审批手续。严禁任意破堤埋设临时穿堤涵管等。现有穿堤建筑物,在防洪上有问题的,必须采取措施或拆除改建。1985 年,黄委会 11 号文重申管线越堤规定: ( 1 ) 新建、改建管线,原则上以架空方法越堤; ( 2 ) 必须穿越时,管底高程均按 1995 年堤顶高程低 1 米设计; ( 3 ) 必须呈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施工。至 1995 年底,东营市黄河两岸尚存的穿堤管线中,除胜利油田埋设的油、气、水输送管道外,还有扬水站输水管道及通信缆道,分布地点 50 多处,管道总数 100 余条,均按规定施工,确保了大堤安全。